商标申请
驰名商标的认识
有印象的人都记得,前几年中央电视台播放的一些广告中,经常出现“中国驰名商标“,”国家免检产品”等广告词,作为消费者第一时间听到这些词汇时,印象中会觉得这个产品质量过硬。那么,为什么后来在所有的广告中消失了呢?今天我们简单的谈一谈关于驰名商标和名牌产品。
驰名商标也好,中国名牌也好,其本质都是商标。当一个商标所代表的产品或者服务众所周知的时候,就可以说是驰名商标或者名牌了。它的认定由国家商标局或者相关行业协会做出,而认定的缘由是商标所有者,经过长期的诚实劳动和认真经营,能够为消费者提供了高质量的产品和满意的服务,在消费者中享有很高的评价,被大范围的消费群体所熟知。因此,国家为了鼓励和保护这些能够促进经济发展、合理利用资源、能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商品或服务的企业和个人,才有了“驰名商标”的概念。在实践中,驰名商标不仅能够在相同和相似的商品使用中受到保护,而且可以在引起误导公众的跨类别的商品使用中受到保护。由此来看,我国商标立法和管理的出发点,是对驰名商标进行保护,而非作为企业或个人进行大肆宣传的噱头,本质是引导企业或个人继续诚实经营,以便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。因此,广告中不再允许企业或个人宣传“驰名商标”,以免企业误入歧途,只为宣传而宣传“驰名商标”,忽视商品的质量和后续服务。这样既浪费了资源,又无法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商品。
当年,红遍全国的秦池酒,是响当当的央视标王,因为广告打得响,一时间销量猛增。但是,管理层片面的认为,只要产品知名就可以提高销量,所以继续把大笔金钱用于央视广告宣传,却忽略了市场需求和产品质量,此后,终于因为经营不善而默默退出市场。
所以,笔者建议持有自主品牌的企业或者个人,要将焦点放在为大众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上,这样才是经营品牌的根本,有了这个根本在,“驰名商标”才能发挥其最大的效益!